据燃料电池茶馆消息:8月29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公布了《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明确提到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达到行驶里程要求且两年(含)内车辆牌照未转出深圳市的燃料电池汽车给与地方财政补贴。
车辆购置补贴
对于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贴后的价格与购车方进行结算。市发展改革委、新能源汽车补贴审核试点区有关部门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贴资金拨付给生产企业。
对车辆的要求
1. 纳入推荐车型目录
享受财政补贴的车辆应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 达到行驶里程要求
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要求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
3. 限定在深圳使用
获得我市地方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两年(含)内车辆牌照不得转出深圳市(以车辆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在补贴标准上,2018年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购置补贴标准分为三个阶段,而且在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补贴逐步退坡的情况下,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依旧维持不变。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如下:
第一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1日上牌的燃料电池车辆
第二阶段: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上牌的燃料电池车辆
补贴标准不变,同第一阶段;
第三阶段: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牌的燃料电池车辆
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照搭载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货车采取定额补贴,具体如下:
在产品技术要求上,主要对燃料电池汽车有如下技术要求:
(一)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30%,比值介于0.3(含)-0.4的车型按0.8倍补贴,比值介于0.4(含)-0.5的车型按0.9倍补贴,比值在0.5(含)以上的车型按1倍补贴。
(二)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10kW,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0kW。
(三)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四)燃料电池汽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应满足《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标准号GB/T 33978-2017)标准中的储存温度要求。
至此,进入到2018年以来,深圳成为继武汉、北京、苏州、上海、西安、海南、河南、广东以及重庆之后,又一个明确燃料电池汽车地补政策的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