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能源汽车网报道:徐州市发改委近日在新城区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和出台有关情况。
据徐州市发改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宏燕介绍,新能源产业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战略性产业,加快提升新能源产业竞争力,对徐州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发展动能接续转换、推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抓好创新驱动”的指示精神,培育发展新动能、挖掘新增长点,加快将新能源产业打造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市发改委牵头制定了《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并经市委、市政府审核批准,以徐委发〔2017〕59号文件印发实施。
《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另附重点产业链条、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度各地项目建设计划和各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四个附件。
1、关于方案的总体要求
《方案》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把握国内外新能源产业发展新趋势、新特点、新机遇,坚持问题导向,以“智能化、绿色化、全球化”为导向,以太阳能为重点,牵引带动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储能装备等领域协调发展。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新能源产业年销售收入力争达到1000亿元。
2、关于方案的重点任务
通过认真调研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短板,我们重点提出了“六大工程”:
一是平台打造工程。打造“一核三基地”新能源产业优势集聚载体。“一核”,即新能源产业综合发展核心区,依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区两个国家级园区,重点发展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等装备制造产业,大力培育发展储能装备产业;依托矿大科技园、2.5产业园等,重点培育新能源产业服务外包、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三基地”,即沛县光伏领跑者基地、邳州智能电网产业基地和丰县电动汽车产业基地。
二是产业升级工程。聚焦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按照“洁能+储能+智能”能源发展方向,开展储能新技术、石墨烯基锂电池、燃料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等领域研发,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储能材料和产品。
三是补链壮链工程。重点完善“晶硅—电池组件”、“新材料—节能变压器—储能装备”、“环锻铸件—风机零部件—大功率风机”等制造链条;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光伏领跑者、生物质能高效应用、柔性输变电系统、柔性直流智能配网系统、基于储能的多能互补等应用链条;重点培育与新能源产业相关的服务外包、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特种物流等服务链条。
四是科技创新工程。依托“一院一城一谷一区”创新体系,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支持新能源领域新建的国家和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新能源企业申报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
五是开放合作工程。支持企业加强国际、国内研发合作,开展光伏产业前沿、共性技术联合开发。制定吸引国内外企业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光伏企业和基地、国外研究机构、产业园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鼓励跨国新能源企业在徐设立地区总部,构建徐州新能源技术交流合作平台。鼓励新能源企业开展产品的国际注册与营销,支持企业通过IEC、UL、TUV、GL等国际权威认证。
六是开发利用工程。充分利用我市传统能源、太阳能资源、农业资源禀赋,加快推进秸秆能源化、发电、沼气等多元化利用,有序推进新能源应用与煤炭、天然气、燃油等传统能源应用之间的融合互补,建设国家级“多能互补”示范工程;鼓励家庭、园区、区域等不同层次的终端用户互补利用各类能源和储能资源,实现多能协同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3、关于方案的支持政策
在产业支持政策方面,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参考先进地区的成熟经验,会商市财政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我市原有产业政策(2016年市委43号文)进行了细化和落实,在落实首台(套)政策、支持研发载体建设、促进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等方面制定了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八条政策。
4、关于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长为组长、市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人才办、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形成推进合力。二是打造营商环境。重点培育有利于新能源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创新环境、法治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推行“先审后验”审批模式。三是健全统计制度。研究制定徐州市新能源产业及重点领域统计分类,完善相关统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形成年度、季度新能源产业信息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