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最近公布了一项税收议案,这项议案将对生产可再生新能源设备的生产商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将向清洁能源相关产业提供拨款。 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桑德尔·莱文,D-米琪指出出台这项法律草案,目的在于鼓励美国国内清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可再生新能源的研发。 这项议案将会对先前提出的新能源产业的税收抵扣政策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议案将为制造和生产太阳能住宅、燃料电池发电站和先进能源储存系统(包括先进汽车用的电池)提供了百分之三十的无上限投资赋税优惠政策。以此鼓励新能源产业对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扩大和改进投入更多的资金。 这项议案的有效期为两年(至2012年),并且以此代替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第1603条提出的税收减免计划。先前的计划为具备以下条件的工厂提供了生产税减免政策和投资赋税优惠政策:能够生产可再生能源设备(例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能设备),热电联产设备,燃料电池,微型燃气轮机。在其他技术改进方面,该项议案也证实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参与进去。
根据现行法律,住宅用燃料电池系统和商业燃料电池系统都有资格获得百分之三十的投资赋税优惠,但是住宅用燃料电池系统上限为1000美元每千瓦时,商业燃料电池系统上限为3000美元每千瓦时。即将出台的议案将使住宅用燃料电池系统和商业燃料电池系统的补贴上限一致(例如,3000美元每千瓦小时)。此外,这项议案对于节能住宅的微型热电联产系统也提供百分之三十的投资赋税优惠。
这项议案对于新能源汽车的燃料供给站提供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投资赋税优惠,期限为三年(至2013年)。这项议案也对电动汽车充电站和依靠燃料电池运行的非机动车的税收优惠进行了修改,使其更加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