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开始,杭州市每年投入1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2009年12月22日,记者从杭州市财政局获悉,杭州市申报的《杭州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获财政部、科技部正式批复同意。该方案计划到2012年底,杭州市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将发展到3000辆。
“财政部对购置五方面的新能源汽车实行补助,主要是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杭州市财政局企业处的杨莉介绍,杭州市首先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进行补助,目前,财政部9140万元的补助款已经下达,将补助购置380辆不同类型的新能源公交车。
新能源公交车分为混合动力、纯电动和燃料电池三类,按照补助标准,新能源公交车中,最多能得到60万元/辆的补助款,而这次国家下发的补助款平摊到每辆公交车上,平均可以得到24万元的补助。
据记者杨莉介绍,杭州市将首先对公交车实行补助,今后逐步对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推广新能源车,“购置新能源车的补助费用由国家财政划拨,杭州市地方财政主要负责充电站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维护保养补助以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投产。”
根据实施方案,一直至2012年底,杭州市完成大型标准模块化充(换)电站4座,中型整车快速补给站11座,充电柱100台(套)。同时,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将发展到3000辆,而目前杭州运营的各类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还只有177辆。
从2010年起,由市本级和区、县(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的资金,重点用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关键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补助。“从2009年至2012年内购置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财政将按车辆购置价格,纯电动汽车给予一次性2%的维护保养补贴,混合动力汽车给予一次性1%的维护保养补贴。”
今后还将对市内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为电动汽车示范运营企业提供线路及特定区域的专营权,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并享受免费的优惠,对示范运营电动汽车电价执行优惠用电价格。
在2012年以后,杭州市将按照每年市区机动车保有量的1%-2%的比例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