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记者从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获悉,为了规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专项补贴资金,该区出台《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建一个加氢站(为燃料电池汽车提供氢气)补助可达100万元。
对于相关建设方,顺德区公布了建设不同充电设施的补助标准。首先直流充电桩(机)按55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桩(机)按100元/千瓦;换电站工位补贴金则达到50万元/工位;特别是一个日加氢能力不少于200公斤的加氢站则按100万元/站补贴。
为了明确资金使用,此次顺德区还公布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即专项资金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展改革统计)、财税局等部门按管理权限进行监管。如果申领专项资金的企业对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